简介 | 执业律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学术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公司法学、破产法学、法经济学。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组成员,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成员,中国侨联常委兼特聘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侨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学术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国际破产协会(INSOL)董事会董事,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国际破产学会(III)创始会员,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终身外籍会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证监会第13届至15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
履历 | 社会兼职
研究领域
破产法,法经济学,国有资产法 国际经历
获奖情况
|
学术观点 | 李曙光教授是国内最早介入破产与兼并领域的专家之一(1986),最早提出制定市场经济的新破产法,引进破产管理人制度与重整制度(1993),并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全国人大新破产法与国务院破产兼并政策的制定与起草工作。在国内较早著文提出按宪政和市场经济要求修改宪法(1989)以及宪法应保护私有财产权(1999)。对刚刚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范围贡献了新的起草思路(2008)。同时,也是国内最早一批研究法与经济学的学者,《转型法律学——市场经济的法律解释》打破学科界限,提出应该将法学和经济学研究方法融合,并在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律解释,法治与市场经济关系,以及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司法体系问题等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研究。
另外在公司法、证券法、期货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治理、企业并购重组、法治改革、非公经济发展等领域也有突破性成果。 |
科研项目 |
|
科研成果 | 教材与专著
代表性论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