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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路由事件反思:专利质押风险竟也埋了P2P的雷

发表时间:2018-08-08 16:40


摘要:原标题:死于P2P的极路由留下“遗产”:一份价值700万的专利质押指南(下)


前文死于P2P的极路由留下遗产:一份价值700万的专利质押指南()中方象知产研究院指出,极科极客公司通过专利质押获得了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700万元借款,而极科极客获得资金的关键在于其提供的质押物(标的专利)技术价值较高。可以认为,科极客公司专利质押过程中的技术价值分析是有一定深度和相对严谨的。


然而,i财富事件的发生,让科极客公司的正常经营无法继续,使得这笔质押交易的风险飙升至失控状态。当王楚云公开信这枚重磅炸弹掀起的波澜稍歇时,我们应当冷静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经过严谨、深度的技术价值分析,科极客这笔专利质押中质权人仍然在风险控制层面失败了?


事实上,这笔专利质押交易风险控制的最大问题,是把专利质押的风险理解简单化、片面化、纯“专利化”了。

本文中,我院从专利制度的固有风险、质押中的固有风险和专利质押的特殊风险等三个方面,自极客专利质押中质权人的风控失败说开去,浅谈专利质押的风险。


从专利制度的固有风险看


专利作为技术载体,其技术价值随时面临被迭代甚至被淘汰的价值风险。对质权人来说,即使达成专利质押合同时标的专利价值较高,在质押合同履行过程中标的专利也随时存在技术迭代的风险。如果只是机械地通过缩短质押合同期限来试图规避此类风险,只能是治标不治本,风险依旧存在。


此外,专利权的权利状态也是不稳定的。在质押合同履行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根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标的专利权无效。一旦标的专利因行政决定或司法判决被无效,质权人将陷入失去担保的风险中。


从质押中的固有风险看


质权人需要着重考虑出质人的经营风险。尽管质押物为出质人的债务提供了相应担保,但质权人通常追求的是主合同正常履行的收益,而非质押物的价值变现。因此,对于质权人来说,出质人正常经营、得以如约履行还款义务才是其利益最大化的理想状态。


遗憾的是,本次专利质押中质权人风控方面的败笔正在于此。结合王楚云公开信和专利信息可以确定,这笔专利质押交易应是在20186月份达成。然而科极客公司的重大经营隐患在其2017年与i财富展开合作,推出“0元购路由器时就已经深埋。


早在2017年中,界面新闻等媒体就指出所谓“0元购路由器的套路实质上捆绑了P2P业务的巨大风险。2017年底,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自首事件拉开了新一轮的P2P爆雷潮序幕。2018上半年,一个接一个的P2P平台倒下,与P2P平台紧密结合的科极客公司已经处于危险边缘。


6月份的专利质押交易达成仅一个月后,i财富爆雷,科极客随即陷入瘫痪。


从专利质押的特殊风险看


首先,专利质押给“质押率”这一质押风控中屡试不爽的工具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传统的质押担保中,银行可以通过调整授信比例控制风险,实物质押贷款的授信比例一般为70%甚至更高。而对于专利质押,银行给出的授信比例却大打折扣——发明专利的授信额度不超过25%,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15%。(数据来源:《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普遍化、常态化、规模化发展策略研究》张贵群)


然而,在专利价值评估体系不成熟、特别是技术价值分析普遍缺位的大环境下,对专利财产的最终估值严重缺乏可信度。即便是低至15%的质押率,也不能真正降低专利质押的风险,只会进一步加深质权人对标的技术价值的不信任。


其次,根据《担保法》规定,专利质押属于权利质押。证券等权利凭证作为质押财产时,质权人可以通过占有权利凭证的方式排斥出质人对质财产的使用。而专利质押中的质权人则不同,占有出质人的专利证书对其几乎没有意义,甚至质权人不可能排斥出质人对质专利的使用——极科极客只有继续使用质押专利才能(在没有其他因素干扰的情况下)正常经营,继而正常偿还债务。在这一层面上看,专利权作为质押财产,远没有同属权利质押的证券债权来得可靠。


第三,当质权实现情形发生时,专利质押的质权人将面临较高的变现风险。本次专利质押的质权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实现质权时可能面临如下几种选择:与科极客公司协商一致,以标的专利的权利转让实现质权,首创融资担保公司成为专利权人;或者拍卖、变卖标的专利,通过拍卖或变卖所得获得偿还。囿于专利是技术载体的本质,金融机构类的质权人基本不可能通过使用专利、发挥其技术价值来实现收益,其仍需寻求转让、许可等运营方式实现收益。为特定的质押专利寻求合适“买家”,对金融机构来说近乎天方夜谭。而委托专利运营机构不仅专业能力存疑,还存在相应的成本。对质权人来说,质权实现困难重重。



由于对专利质押风险的认识不足,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专利质押中出质人的经营风险,本次专利质押中质权人的风控最终是失败的。由此及彼,以专利权作为财产标的进行的证券化探索和融资担保探索均应对风险把控有全局性认识,兼顾知识产权风险、传统模式风险以及“知识产权+传统模式的碰撞所催生的特殊风险。


在专利价值挖掘、放大的探索过程中,技术价值分析不仅在交易对价确定、后期利益挖掘、潜在客户发现等层面起关键作用,更可对其全周期的风险把控作出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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