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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价值分析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发表时间:2018-09-15 15:51

9月15日,由方象知产信息科技研究院(简称方象知产研究院)、北京问方执象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一届技术价值高峰论坛暨方象知产研究院专家顾问团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来自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投资机构的上百位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技术价值分析对推动科技创新、助力科技强国的意义。

在论坛上,专家针对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转化模式及对策问题进行了探讨。专家认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不仅能够促进高校技术研发对接市场需要,而且有利于推动我国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鉴于技术本身、市场或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均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使得传统的价值评估方法难以准确测度技术价值,方象知产研究院开发的技术价值分析体系对技术成果转化中,技术转移流程模块落地实施具有理论指导价值和实践支撑作用。

会后,方象知产研究院主任研究员、问方执象律师事务所业务总监及高级技术价值分析师徐乾鑫和方象知产研究院副主任研究员、问方执象律师事务所高级技术尽职调查分析师刘晓亚接受采访,阐述通过技术价值分析,解决高校科技成果低转化问题的意义与操作模式。

刘晓亚


问:能否谈一下对国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的认识,以及方象知产研究院开展相关业务的设想?

徐乾鑫:高校是技术研发和创新的主体,也是技术资产的集中地。我院以高校的技术转移模式为研究对象,探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等多方因素,需要调动各方力量促成技术成果转化体系建设。而且进行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技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技术成果转化现状主要体现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国家的高度重视。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扫除影响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体制障碍,有力打通科技和经济转移转化的通道。高校作为科技创新主体,释放其雄厚的技术力量是提升国家整体创新效能的有效途径。近两年来,国家连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2017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2017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2018年1月1日正式批准实施《技术转移服务规范》规定的国家标准等,这些内容均为推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另外,根据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相关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积极打造技术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并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第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高校是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源头,我国高校的专利申请量逐年攀升,且已超英美国家,而且相当比例的科研成果已通过国家鉴定为技术领域的国际领先技术。然而,美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高达80%,相比而言,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5%。且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这也远低于欧美高校25%至40%的产业化比例。

第三,国内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处于起步和萌芽期。欧美发达国家高校的技术成果转化工作起步早,对技术转移模式已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探索。而国内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始较晚,实践经验少。为促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综合国力,国家大力发展产学结合,建立产学研联盟,且国内许多具有一定实力的高校相继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或中心等。但是相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结构过于松散,尚未形成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也没有出现类似于美国大学技术管理协会(AUTM)的全国性组织。

所以,我们一方面需要深入研究并借鉴国外高校技术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要基于我国高校技术研发实力以及技术成果转化类型、方式、组织形式等不同的现实国情,探索出可行的技术成果转化模式。

问: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模式?

刘晓亚: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多种多样,而我国的技术成果转化模式主要有两大类,分别是技术产业化和技术转让或许可。技术的成熟度及发展阶段不同决定了其相应的技术转移方式也不同。

从技术产业化看,这种方式的流程大致是首先成立企业,通过企业经营,将技术转化为产品,最后形成品牌号召力。一般来说,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核心技术和其配套技术是技术产业化的必要条件。根据企业的设立方式不同,技术产业化可按照自有转化或合作转化两种方式开展。其中,自有转化是指由初始的技术研发团队主导成立企业,而合作转化是指技术团队凭技术作价出资入股,联合投资人或其他关联主体共同主导成立企业。地方政府通过建立科技园或企业孵化器等模式来促进技术的产业化。在产业化过程中,技术研发团队、投资人、管理团队、园区孵化器等多方通过分工合作,共同服务于产业化公司的设立和经营。那么如何进行股权架构和股权分配的设计以更有利于技术产业化及企业发展经营,从而借助技术、资本和市场的力量实现技术商业价值,这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从技术转让或许可看,这类模式流程简化为技术交易机会发现、技术价值评估和交易谈判三个关键环节。其中发现技术交易机会是指让拥有技术的高校与有相应技术需求的企业进行对接。高校可以通过企业委托研究、产学研联盟、线上或线下拍卖、技术转移市场和技术中介等途径寻找技术交易机会,对接企业技术需求,然后基于各方自主或者第三方的技术价值评估,开展技术转让或许可的交易谈判活动,确定交易结构,形成合同协议条款,最后完成技术转移。

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哪些难点?针对以上相关问题,方象知产研究院能为高校技术成果转化提供什么相关服务?

刘晓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相关问题,主要体现为高校和市场两大方面。首先就高校而言,存在如科研立项和评价机制与市场脱节、管理和激励制度不完善、缺少技术成果转化专业人才等相关问题。在技术转移市场方面,相关问题体现在如产学研的协同创新机制不够健全。另外,大多数技术中介机构的服务停留在技术成果转化阶段,未能持续提供技术和咨询等增值化服务,导致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粗放式运营与技术成果转化的服务长期性精细化需求不匹配。同时,高校与企业间还存在信息隔离的问题,即高校不能够准确把握企业的需求,而企业不能够准确评估技术的市场价值。此外,技术信息宣传与披露力度不够,缺少风险投资的介入,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法规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等也是客观存在的问题。而此类难点均需要高校、企业、政府、技术中介机构和技术服务提供商等协同配合、共同应对。

针对以上问题,方象知产研究院可提供以下服务:

(1)技术供需的对接,我院建立了丰富通畅的技术供给网络、技术中间渠道网络和技术需求网络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2)技术的盘点与评估,我院汇集了技术专家、行业专家、战略咨询专家、专利分析师和技术情报专家等各方高端人才,可为高校和企业精准识别、筛选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技术,然后运用我院独立专向开发的技术价值分析工具为高校和企业进行技术价值评估。

(3)技术的保护,通过分析技术自身特点,例如逆向工程的难易、技术产品化的时间、类似技术的研发情况、技术成果实施条件和保密能力等进行综合判断并选择合适的技术保护载体,即专利或技术秘密。针对专利保护,我院设计了一套完整有效的专利保护体系,从专利类型选择、专利组合打造、专利撰写、专利布局和申请时间节点等进行全方位拟定保护策略。对于技术秘密的保护,我院也开发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技术秘密保护体系解决方案,助力高校进行技术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

(4)促成技术交易价格谈判,只有明晰技术的潜在价值及风险,才能制定合适的谈判策略、交易结构、合同条款和交易价格以实现技术价值的溢出和增值,达到校企双方利益最大化。

事实上,技术价值分析在促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中的关键作用主要体现为技术价值评估。因为只有对行业产生革命性影响的技术和形成“杀手级”产品的技术才能够具有真正的技术交易机会,而这些技术均具有高潜在价值和高商业因素模糊性特点。也就是说,这类技术尚未进入产品应用阶段,其技术本身、市场或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均存在高度的不确定性,这也导致传统方法和经验不再适用于这类技术的价值评估。而全面的技术分析体系才能更有效的发现技术交易机会和评估技术价值,进而促成交易谈判,以实现商业效益最大化,促进行业和整个社会的创新发展。

推进科技创新,使科技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让进步的成果被平等和广泛的享有,这是我们共同的使命和追求,同时也是技术投资时代赐予有能力者的机遇。能顺应技术投资时代的人,必将在技术投资时代的降临中最先享受其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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